國務院各有關部門,各省、自治區建設廳,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,各有關協會:
為了貫徹執行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,加強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,我部Z近批準發布了《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》等7項建筑工程勘察設計規范和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》等14項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(以下簡稱“新版規范”,詳見附件)。為確保這些新版規范貫徹實施,強化建筑工程管理和技術人員的標準化意識,現將新版規范的貫徹執行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國務院有關部門、各省、自治區建設廳(直轄市建委)應當認真復審并修訂不符合新版規范規定的行業標準、地方標準。
二、各標準設計圖。計算機軟件、工程設計施工指南手冊等工程技術文件組織管理單位,應當按照新版規范的規定組織修改。
三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,按照《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》(建設部令81號)的要求,結合當地實際情況,認真組織從事建設活動的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理等管理和技術人員學習和掌握新版規范,并將熟悉掌握新版規范的程度作為技術考核的內容。
四、新版建筑結構設計規范應與新版《建筑結構荷載規范》、《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》配套使用;新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應與新版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》配套使用。
五、新版規范實施日期前的在施工程,執行新版規范有困難時,可按照舊規范執行。新版規范實施日期后至2003年1月1日前的在施工程,原則上應按照新規范執行,已按照舊規范設計的在施工程,可按照舊規范繼續執行。對2003年1月1日前已簽訂施工合同且尚未正式開工的工程,應當按照新版規范修改設計后方可施工。凡在2003年1月1日后簽訂勘察、設計、施工合同的工程,必須按照新版規范執行。
六、住宅采用的電度表、水表、煤氣表、熱量表應具有產品合格證書和計量檢定證書,并應按照有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進行進場驗收。
七、各單位在執行新版規范過程中應當注意收集意見,及時反饋給各規范管理單位。
附件: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及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目錄
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
二00二年八月十二日
遼寧科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電話:0415-3359297
(工作日9:00-17:00)
傳真:0415-3359297
郵箱:ddkl0415@163.com
網址:www.blacklabvodka.com
地址:遼寧省東港市人民大街47號